提起職業病,有多少人是熟悉的呢?又有多少人能真正的辨別清楚哪些是職業病?今天我們就來聊一聊職業病。
人們在工作環境中因直接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所導致的疾病稱為職業病。《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將職業病定義為“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我國的職業病分為10大類132個病種,包括:①職業性塵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統疾病:塵肺病13種;其他呼吸系統疾病6種;②職業性皮膚病9種;③職業性眼病3種;④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種;⑤職業性化學中毒60種;⑥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7種:⑦職業性放射性疾病11種;⑧職業性傳染病5種;⑨職業性腫瘤11種;⑩其他職業病3種,包括金屬煙熱、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和股靜脈血栓綜合征、股動脈閉塞癥或淋巴管閉塞癥(限于科研作業人員)。
在辨別職業病的過程中要注意抓住其特點。職業病具有下列五個特點:
1.病因明確,為職業性有害因素,控制病因或作用條件,可消除或減少疾病發生。
2.病因與疾病之間一般存在接觸水平(劑量)-效應(反應)關系,所接觸的病因大多是可檢測和識別的。
3.群體發病,在接觸同種職業性有害因素的人群中常有一定的發病率,很少只出現個別患者。
4.早期診斷、及時合理處理,預后康復效果較好。大多數職業病目前尚無特殊治療方法,發現愈晚,療效也愈差。
5.重在預防,除職業性傳染病外,治療個體無助于控制人群發病。職業病診斷應當由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
如果職業因素不是疾病發生和發展的唯一直接因素,而是諸多因素之一,并且職業因素影響了健康,促使潛在的疾病顯露或加重已有疾病的病情,而且通過控制有關職業因素,改善生產勞動環境,可使所患疾病得到控制或緩解,這類疾病稱為工作有關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