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潛在供應商:
馬鞍山市人民醫院擬采購消防設施維修服務,具體服務內容見附件(可聯系下附聯系人進行現場確認)。現征集供應商進行詢價。該詢價作為日后招標控制價的編制依據。
請具有服務能力的供應商加蓋公章的報價單及公司營業執照于2024年6月7日16:00前發至郵箱378423059@qq.com。
聯系人:韓老師 0555-8222522。
供應商資格條件:
1、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22條規定的條件。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加磋商。
3、經營范圍包含消防維護和保養;或具有省級消防部門核發的《建筑消防設施維修保養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證書》2級以上,否則視為資格性審查不通過。
4、成交供應商應向采購人提供全方位及時而有效的技術支持和服務。
5、供應商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為記錄以《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主體不良行為信息處理暫行辦法》(馬公管〔2016〕35號)為準):
(1)磋商日前兩年內未被馬鞍山市、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或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未滿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馬鞍山市、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日超過3個月。
(3)最近一次被馬鞍山市、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過6個月。
(4)最近一次被馬鞍山市、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過12個月。
(5)最近一次被馬鞍山市、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過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