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醫院人才隊伍建設,全面實施人才強院戰略,規 范和完善人才引進程序,建設一支梯隊合理、業務精湛、愛崗敬 業的專業人才隊伍,不斷提高醫院的醫療、教學、科研和管理水平。根據馬鞍山市委、市政府《關于聚力打造人才高地推進創新 驅動發展的實施意見(修訂版)》(馬發【2019】15 號)和馬 鞍山市委組織部、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 室、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馬鞍山市醫 療衛生人才引育實施辦法的通知》(馬組發【2019】3 號)等文件精神,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一)科學規劃、按需引進。堅持人才引進與醫院發展目標相一致。引進人才要有利于提高臨床醫療技術、科研、教學水平,有利于提升人才隊伍的優化和整體水平,有利于促進學科建設。
(二)保證重點、統籌兼顧。優先引進重點學科建設需要的高層次人才,同時統籌考慮充實其他學科發展和新學科建設等急需的臨床、教學、科研骨干人才。
(三)注重學術、德才兼備。引進的人才應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具有團隊精神、奉獻精神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引進程序
(一)制定計劃。每年度制定人才引進計劃,報院黨委會研究同意后,上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經上級部門審批同意后組織實施。
(二)發布信息。通過招聘會等各種途徑發布公開招聘信息。
(三)資格審查。組織人事科會同有關部門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審查。
(四)考核。對引進的領軍人才、高端人才、骨干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采取面談、試用考核方式,其他人才采取面試或筆試加面試方式。醫院成立人才引進領導小組,對擬引進人員的學術水平、業務能力和發展潛力等進行綜合評估。
(五)體檢考察。擬聘用人才進行體檢考察,體檢考察合格后方可聘用。
(六)辦理錄用。按相關規定給予辦理錄用、聘任等手續。
三、引進對象
領軍人才、高端人才、骨干人才、其他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雙一流”大學(學科)“985”“211”高校本科畢業生,其他高校本科畢業生)。
四、引進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愛崗敬業,作風正派,具有團 隊意識和合作精神。
2、在本專科領域內專業發展方向具有較高技術水平,能帶動和促進本學科發展。
3、身心健康。
(二)具體條件
1、領軍人才。包括各類國家級人才工程人選、國家級醫學類重大科研項目主要承擔者、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醫學專家、在省部級以上醫學類重點培育學科(專科)擔任主要負責人,以及其他相當層次人才。
2、高端人才。包括省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在省部級以上醫學類重點培育學科(專科)擔任專業技術骨干、具有正高級職稱(5 年以上三級甲等醫院工作經歷)、以及“江淮名醫”、省名老中醫等其他相當層次人才。
3、骨干人才。包括地市級醫學學術(學科)帶頭人和“三名”(名院、名醫、名藥)工作室負責人、具有全日制博士學歷學位并從事醫學專業 5 年以上或具有副高職稱(5 年以上三級甲等醫院工作經歷)的醫療骨干,以及其他相當層次人才。
4、其他人才。具有全日制博士學歷、學位研究生,具有全日制碩士學歷、學位研究生,“雙一流”大學(學科)“985”“211”高校本科畢業生,其他高校本科畢業生。
五、福利待遇
(一)基本待遇
1、針對引進的不同層次人才,分別申請納入安徽省事業單位編制周轉池管理和員額池管理(本科畢業生),享受事業單位有關規定的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等待遇。
2、對引進的領軍人才、高端人才、骨干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配偶、子女,將積極與上級部門協調溝通,解決其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學等問題。
(二)具體待遇
1、依據《關于印發馬鞍山市醫療衛生人才引育實施辦法的通知》(馬組發【2019】3 號)文件精神,由市財政給予引進的領軍人才100萬元、高端人才60萬元、骨干人才30萬元的安家補貼。對其他人才,與醫院簽訂5年以上聘用合同,分別一次性給予博士生10萬元、碩士生6萬元、“雙一流”大學(學科)和“985”“211”高校本科畢業生4萬元、其他高校本科畢業生2萬元安家補貼。
上述安家補貼分兩年發放。領軍人才、高端人才、骨干人才引進后兩年內在我市購房的,按其安家補貼標準的20%追加補貼。
2、對引進的領軍人才、高端人才、骨干人才給予直接聘任或低職高聘相應高級職稱,不受醫院聘任條件限制。
3、博士研究生另外享受3000元/月(共計60個月)的人才特殊補助,碩士研究生享受1200元/月(共計 36 個月)的人才特殊補助。
4、按引進人才的不同層次分別給予領軍人才、高端人才、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50萬元、4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科研啟動資金。
5、給予在聘任期間各類引進人才獲得的市級以上各類獎勵資金和科研基金提供1:1配套。
六、管理與考核
(一)實行試用期制度。對引進的高端人才、骨干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二個月,試用期滿由所在試用科室、醫院給予雙重考核,考核合格后,簽訂聘用(勞動)合同,試用期含在聘用(勞動)合同期內。對不能履行崗位職責,不能勝任臨床、教學、科研工作的,試用考核不合格者,醫院不予聘用。
對引進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本科生,試用期一年,一年期滿由所在科室給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醫院予以解除聘用。
(二)實行合同管理。對引進的領軍人才、高端人才、骨干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須與醫院簽訂《馬鞍山市人民醫院人才引進聘用協議書》,引進人才在院最低服務期限為10年。在最低服務期內,醫院原則上不予批準引進人才提出的辭職、調動等申請,若個人堅持要求離開或擅自離開,醫院將按與其簽訂的協議及有關規定辦理。
(三)實施目標管理。醫院按照協議書中提出的工作任務對引進的人才實行目標管理,領軍人才、高端人才、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采取一事一議,一人一考核的方式。實行中期和終期考核。中期考核在引進的第四個年度進行,終期考核在引進的第十個年度進行。考核由醫務科牽頭,科教科、組織人事科等相關職能科室予以配合,考核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考核不合格者醫院予以解聘。
(四)科研經費及科研啟動資金的管理由科教科負責,按醫院科研經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其它
(一)各部門及科室要高度重視人才引進工作,科學規劃、創造條件為人才的引進和發揮作用營造良好的環境。
(二)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醫院原相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三)未盡事宜,提交院黨委會研究決定。
(四)本辦法由院組織人事科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