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研發期間安全性更新報告的撰寫與管理,根據《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藥審中心組織制定了《研發期間安全性更新報告管理規范(試行)》(見附件),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核同意,現予發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關于化學藥IND申請藥學研究數據提交事宜的通知》(2012年5月10日發布)中要求的《化學藥IND申請藥學研究年度報告(試行)》與研發期間安全性更新報告統一,不再單獨提交。
特此通告。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
2020年7月1日
新聞來源:馬鞍山市市人民醫院 發布者:管理員 發布時間:2021-05-27 點擊量:8944 次
為規范研發期間安全性更新報告的撰寫與管理,根據《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藥審中心組織制定了《研發期間安全性更新報告管理規范(試行)》(見附件),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核同意,現予發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關于化學藥IND申請藥學研究數據提交事宜的通知》(2012年5月10日發布)中要求的《化學藥IND申請藥學研究年度報告(試行)》與研發期間安全性更新報告統一,不再單獨提交。
特此通告。